【原文轉自: / 】 更新日期: 2013/1/18 上午 10:54:45 |
壹、考試等別、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: 一、三等考試:計12類科,共54人。 二、四等考試:計16類科,共57人。 三、五等考試:計9類科,共44人。 四、各等別、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。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,擇優增減錄取。用人機關如有臨時增列需用名額之需要時,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,經分發機關銓敘部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彙整送本部覈實並提報考試院核定後,得增列需用名額。 五、各職缺之工作內容、地點及環境另公布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\應考人專區\考試資訊(考試期日計畫表)\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\考試舉行相關事宜項下「各等別、類科職缺一覽表」,請應考人參酌個人狀況,審慎決定報考等別、類科。
貳、考試日期: 一、三等考試:民國102年4月27日(星期六)至28日(星期日)。 二、四等考試:民國102年4月27日(星期六)至28日(星期日)。 三、五等考試:民國102年4月27日(星期六)。
參、考試地點: 本項考試計設臺北、臺中、高雄、宜蘭、花蓮及臺東六考區同時舉行。
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各等別、類科暫定需用名額統計表
等別 |
類別 |
類科 |
暫定需用名額 |
三等考試 |
行政 |
一般行政 |
31 |
一般民政 |
1 |
勞工行政 |
1 |
法制 |
1 |
地政 |
1 |
教育行政 |
10 |
會計 |
1 |
技術 |
水利工程 |
1 |
機械工程 |
2 |
電力工程 |
2 |
電子工程 |
2 |
衛生技術 |
1 |
小計 |
54 |
四等考試 |
行政 |
一般行政 |
21 |
一般民政 |
3 |
社會行政 |
2 |
保育人員 |
1 |
人事行政 |
7 |
戶政 |
1 |
地政 |
5 |
教育行政 |
6 |
法院書記官 |
3 |
衛生行政 |
1 |
環保行政 |
1 |
交通行政 |
1 |
技術 |
園藝 |
1 |
植物病蟲害防制 |
1 |
漁業技術 |
1 |
電力工程 |
2 |
小計 |
57 |
三等考試 |
行政 |
一般行政 |
17 |
人事行政 |
1 |
戶政 |
1 |
教育行政 |
3 |
圖書資訊管理 |
1 |
財稅行政 |
1 |
會計 |
1 |
錄事 |
15 |
庭務員 |
4 |
小計 |
44 |
總計 |
155 |
附註:本考試公告暫定需用名額,用人機關如有臨時增列名額之需要時,於本考試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,經考試院核定,得增加需用名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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